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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环球聚看点】信息公开有哪些保密行为规范?

2023-07-02 13:12:50    来源:个人图书馆-神州国土


【资料图】

涉密人员以个人名义发表论文、投送稿件、自媒体上发表言论和音像作品、接受记者采访、使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平台发布信息,应当自觉履行保密义务,规范自身保密行为,严禁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企业工作秘密和未公开的工作信息。确因某种特殊情况需要涉及商业秘密、企业工作秘密和未公开的工作信息,应当主动送本单位保密办进行保密审查并经过批准,并且不得超出批准的内容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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